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设施;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
第 167 项 · 55 · 核与辐射
环评文件类型条件
- 报告书
- 新建、扩建、退役
- 报告表
- 主生产工艺或安全重要构筑物的重大变更,但源项不显著增加;次临界装置的新建、扩建、退役
- 登记表
- 核设施控制区范围内新增的不带放射性的实验室、试验装置、维修车间、仓库、办公设施等
来源与相关条目
数据版本:2021 年版,施行日期:2021-01-01。本页面用于公开查询和辅助核对,最终以官方原文及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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