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6年10月26日 发布公开官方信息收录
正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核技术利用放射性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加强对核技术利用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辐射安全,我部组织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进行修订,形成《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 ( 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
联系人: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孙跃先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王寅宁
电话:(010)65646153
(010)82205504
邮编:10000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箱:wangyinning@chinansc.cn
附件:1.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10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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