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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管理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6年7月20日 发布公开官方信息收录

正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管理的制度要求,加强对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监测数据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管理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 ( 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8月20日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杨阳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柳加成 电话:(010)65646036 (010)82205992 邮编:10000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箱:yy@rmtc.org.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 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管理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 4. 《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管理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 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7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4.国家国防科工局综合司 5.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8.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0.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11.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12.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1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4.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15.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7.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8.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19.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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