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排污权受让办理流程
面向建设项目办理排污权受让,按4项污染物合计是否小于1吨分为绿通建设项目和非绿通建设项目, 帮助企业确认材料提交、主体资格审核、平台登记和交易确认手续。
绿通项目
小于1吨
非绿通项目
先审核
办理确认
合同/鉴证书
绿通建设项目(4项污染物合计小于1吨)
适用于4项污染物合计小于1吨的建设项目,可凭建设项目总量确认书直接办理平台受让。
平台注册和业务登记
企业凭建设项目总量确认书直接在省环交所排污权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和业务登记,完成排污权受让。
办理交易确认手续
企业携带或邮寄交易合同复印件、鉴证书复印件、环评审批意见复印件,市排污权交易中心给予办理交易确认手续。
非绿通建设项目(4项污染物合计大于1吨)
适用于4项污染物合计大于1吨的建设项目,需先完成交易主体资格审核,再办理平台注册和交易确认。
提交电子版主体资格审核申请
企业提交交易主体资格审核申请电子版(附相关附件及承诺书),发送至邮箱 xtspwq@126.com。
审核后发起意见征询
邢台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审核后,发起意见征询,征询对象为市局相关科室和企业所在地分局,分局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正式反馈意见。
一次性告知补正
如有材料不全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一次性告知企业。
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纸质材料
如材料齐全、征询无异议,邢台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在第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企业提交完整的交易主体资格审核申请正式纸质版材料,企业可在市排污权交易中心领取审核意见或联系邮寄。
平台注册和业务登记
企业凭主体资格审核意见,在省环交所排污权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和业务登记,完成排污权受让。
办理交易确认手续
企业携带或邮寄交易合同复印件、鉴证书复印件,市排污权交易中心给予办理交易确认手续,可以联系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