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
关于颁发2026年第八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8月4日 · 平台收录内容,以原始发布页面为准。
正文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我局认为65家聘用单位的291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申请相关要求,同意申请(名单见附件1),共计291项合格项目;7家聘用单位的8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变更相关要求,同意变更(名单见附件2),共计24项合格项目;9家聘用单位的17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延续相关要求,同意延续(名单见附件3),共计17项合格项目。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无损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和无损检验人员对无损检验结果负责。
附件1: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申请名单
附件2: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名单
附件3: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延续名单
国家核安全局
2026年8月1日